八、保障了宗教信仰自由
我國憲法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西藏存在藏傳佛教、苯教、伊斯蘭教和天主教等多種宗教,在藏傳佛教內部還存在寧瑪、噶舉、薩迦、格魯等不同教派。經過民主改革,西藏廢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實行政教分離,恢復宗教的本來面目。各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權利受到憲法和法律的保護。各種宗教、各個教派都平等地得到尊重和保護,實現了真正的宗教和睦。
——宗教活動正常進行
目前,西藏有宗教活動場所1787處,住寺僧尼4.6萬余人,活佛358名;清真寺4座,世居穆斯林群眾12000余人;天主教堂1座,信徒700余人。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都按照自己的宗教傳統進行宗教活動。藏傳佛教寺廟學經、辯經、晉升學位、受戒、灌頂、誦經、修行等傳統宗教活動正常進行,每逢重大宗教節日都循例舉行各種活動。西藏自治區成功舉辦了班禪額爾德尼·確吉杰布坐床20周年慶典、時輪金剛灌頂法會等大型佛事活動。信教群眾家中普遍設有經堂或佛龕,轉經、朝佛、請寺廟僧尼做法事等宗教活動正常進行。完成對藏文大藏經的??背霭?,印制《甘珠爾》大藏經供給寺廟,滿足僧尼和信教群眾的學修需求。
——活佛轉世有序傳承
活佛轉世制度作為藏傳佛教特有的信仰和傳承方式,得到國家和西藏自治區各級政府的尊重。2007年,國家頒布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活佛轉世。1992年,國務院宗教事務局批準了第十七世噶瑪巴活佛的繼任。1995年,中國嚴格按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經過金瓶掣簽,報國務院批準,完成了十世班禪轉世靈童尋訪、認定以及第十一世班禪的冊立和坐床。2000年,按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完成了第七世熱振活佛的坐床。2010年,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經金瓶掣簽認定,完成了六世德珠活佛的認定和坐床。截至2018年,已有91位新轉世活佛按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得到批準認定。
——宗教人士培養不斷規范
不斷完善藏傳佛教僧人學經制度。西藏自治區制定出臺《辦好西藏佛學院分院的意見》《西藏佛學院學銜授予辦法(試行)》,在北京和拉薩分別建有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和西藏佛學院,作為藏傳佛教高級宗教人才培養基地,系統招收培養藏傳佛教教職人員。2011年11月,投資逾億元新修建的西藏自治區佛學院正式落成并開院。2005年開始,每年在北京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舉行藏傳佛教“拓然巴”高級學銜考試和授予儀式,在大昭寺和拉薩三大寺進行格西“拉讓巴”學位考試。截至2018年,西藏自治區已有117名學經僧人獲得了格西“拉讓巴”學位,68名僧人獲得了中國藏語系高級佛學院“拓然巴”高級學銜。
——寺廟和僧人權利得到保障
寺廟得到維修和保護。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央政府累計投入14億多元對西藏文物和重點寺廟進行了大規模維修。同時,自治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重點用于非文物保護單位的中小型寺廟維修保護。西藏寺廟的傳統印經院得到保留和發展,現有布達拉宮印經院等傳統印經院60家,年印經卷6.3萬種。宗教活動場所條件明顯改善。全區在編僧尼全部納入社保體系,實現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人身意外傷害團體險全覆蓋,每年免費為僧尼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建立健康檔案,全區寺廟僧舍維修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
——宗教事務管理有法可依
國家和西藏自治區依照法律法規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依法保護宗教信仰自由、保證正常宗教活動有序進行、保障宗教團體的合法權益。改革開放以來,西藏自治區緊密結合西藏實際,先后制定《西藏自治區佛教寺廟民主管理章程(試行)》《西藏自治區實施〈宗教事務條例〉辦法(試行)》《西藏自治區大型宗教活動管理辦法》《西藏自治區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規范性文件,依法依規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2017年,國家修訂公布了《宗教事務條例》。西藏自治區依法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藏傳佛教活佛教育培養管理、藏傳佛教代表人士教育培養管理、宗教活動管理、規范宗教活動場所建設和修繕審批管理、西藏佛學院分院管理等多份規范性文件,使西藏自治區宗教工作頂層設計更加完善、制度體系更加健全。
九、促進了民族平等團結
中華民族多元一體。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西藏各族人民共同開發西藏高原,共同締造西藏歷史,是中華民族發展史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堅定不移地走符合國情的解決民族問題道路,確立并實施以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區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榮為基本內容的民族政策。
60年來,西藏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加強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立起了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新型民族關系。在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的斗爭中,西藏各族人民緊密團結在黨中央周圍,經受住了各種困難和風險的考驗。
60年來,中央政府和全國各族人民把西藏的發展同國家的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為西藏的發展傾注了大量心血。據統計,1959年至1965年,在全國經濟形勢十分困難的情況下,中央給西藏地方財政補貼持續增加,累計5.9億元。1963年和1964年,國家撥款140萬元,作為扶助貧苦農牧民發展生產的無償投資,使3000多戶牧民有了自己的牛羊。國家還撥專款建設了一些重大項目。據統計,1959年至1964年,國家共發放847萬元無息和低息農牧業貸款,其中包括種子、口糧2000多萬公斤,放貸耕牛18000多頭,羊13000多只,其他牲畜3500多頭,農具10萬多件,制造農牧業生產工具的鋼材95噸。
在西藏社會主義建設、改革和發展的各個重要歷史時期,中央政府廣泛動員和組織全國各省區市支援西藏,實現了互幫互助、共同繁榮發展。20世紀60年代,包括新疆的糧食、福建的茶葉、四川的優良畜種、上海的毛毯等來自全國各地的各種生產生活資料,有效滿足了西藏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各民族之間手足情深,患難與共。1966年河北邢臺地震時,西藏60多位牧民組成一支送馬隊伍,走了整整26天,行程5500多公里,將240多匹馬送到邢臺。30多年后,一個由28人組成的代表團,帶著60臺邢臺牌拖拉機到拉薩回訪,回饋當年西藏兄弟的送馬之情。1985年、1990年、1997年西藏那曲遭遇特大雪災時,全國各族人民伸出援手,及時送來糧食、棉衣、棉被;2008年四川汶川遭遇前所未有的大地震后,西藏各族人民捐款、捐物,把愛心送到災區。此類相互支援的感人事跡不勝枚舉。
改革開放后,中央政府對西藏的幫扶支持力度不斷加大,先后于1980年、1984年、1994年、2001年、2010年、2015年召開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不斷完善支持西藏發展的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第一次座談會后,西藏實行了一系列休養生息、治窮致富的政策。第二次座談會后,實行“兩個為主”(家庭經營為主,市場調節為主)和“兩個長期不變”(牧區實行“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農區實行“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政策。第三次座談會后,中央為支持西藏發展制定了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涉及財政稅收、投融資、金融、價格補貼、外貿、社會保障、農業和農村、企業改革等多個方面。2005年,西藏自治區實行“草場公有、承包到戶、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的第三個“長期不變”政策。
進入新世紀后,中央根據發展形勢的變化和西藏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強化優惠政策支持力度。2006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快西藏發展 維護西藏穩定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共有40條優惠政策。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支持西藏經濟社會發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項目的意見》,優惠政策更加全面。以中央對西藏的財政支持為例,據統計,1980年至2018年中央向西藏的財政補助累計12377.3億元,占西藏地方財政總支出的91%。
各省區市、大中型企業的支援始于20世紀60年代。改革開放后,發達?。ㄊ校┲г鞑氐牧Χ炔粩嗉哟?。1994年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了“全國支援西藏”的方針和“分片負責、對口支援、定期輪換”的援藏模式,為西藏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截至目前,各支援省份累計組織1.8萬多名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開展援藏工作。2015年以來,來自全國的教育、醫療人才“組團式”援藏,為西藏社會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對口支援單位累計實施援藏項目超萬個、落實援藏資金超過400億元,有力支持了西藏的經濟社會發展。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西藏人民與全國人民之間的經濟、文化聯系更加緊密,空間分布上交錯雜居,情感上日益親近。越來越多的人才從全國各地來到西藏,帶來了先進的理念、技術,受到西藏各族群眾的認可和歡迎。西藏也有越來越多的人員到四川、青海、甘肅、北京、廣州、上海等地經商、辦企業。不同民族之間的自由流動、相互通婚成為常態。今天的西藏,不同民族組成的幸福家庭隨處可見。拉薩八廓街附近有一個20多戶人家聚居的大院,居住著漢、藏、回等不同的民族家庭,親如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