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高潔 李放)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新華社新媒體中心與新華智云公司合作,通過“媒體大腦”,借助人工智能技術,對數據進行挖掘梳理,分析解讀新版報告,與最高人民法院歷年的工作報告進行對比,有何新發現?
力度!“基本解決執行難”如期達成
在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中,關于解決“執行難”的內容占了相當的篇幅。媒體大腦梳理發現,關于解決“執行難”的內容最早出現在1988年最高法工作報告中,此后歷史上出現頻率最高的三次分別是2018年的9次、2011年的8次、2000年的7次。而在今年的最高法工作報告中,這一方面內容足足出現了22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切實解決執行難”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三年來,全國各級法院全力攻堅,共受理執行案件2043.5萬件,執結1936.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4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98.5%、105.1%和71.2%,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促進了法治建設和社會誠信建設。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今年的報告中所說:“我們堅信,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各級法院不懈努力、久久為功,一定能夠實現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
溫度!“人身安全保護令”發出1589份!
道路千萬條,人身安全第一條。
媒體大腦梳理發現“人身安全”一詞在1987年的最高法工作報告中最早出現,“人身安全保護令”一詞的出現卻是在29年后的2016年最高法工作報告中。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一種民事強制措施,是人民法院為了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確保婚姻案件訴訟程序的正常進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今年的最高法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在過去的一年里,全國各級法院共發布“人身安全保護令”1589份。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還明確規定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可包括的措施,即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
速度!全面建設“智慧法院”
科技在進步,法院自然也不能落后。
媒體大腦分析數據發現,“智慧法院”一詞首次出現在2016年,但在今年的工作報告中,有更多的詞條跟“智慧法院”關聯在一起,這些看似“高大上”的科技成果其實早已和你我的生活密切相關。
如果你經常網購,你會發現國內多家電子購物平臺早已推出“司法拍賣”,大到一套房子、一輛車,小到一件家具、一部手機。通過推行網絡司法拍賣,成交率、溢價率成倍增長,為當事人節約傭金205億元,有效祛除拍賣環節暗箱操作和權力尋租。
如果你遇到欠債不還的“老賴”,“智慧法院”的建設著力解決查人找物難題。目前,全國各級法院建成的網絡查控系統已與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等16家單位和39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覆蓋存款、車輛、證券、不動產、網絡資金等16類25項信息,對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一網打盡”。
這些還只是“智慧法院”的“冰山一角”,“司法大數據和服務平臺”“類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智能語音云平臺”“智能輔助”“電子訴訟應用”“網上閱卷”“網上開庭”“電子送達”“互聯網法院”“互聯網司法新模式”等等,這些帶有高科技意味詞匯的背后都是互聯網時代的便捷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