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區有償救援”的話題近年來一直備受關注
因為近日的一條新聞
再次引發廣泛熱議
據報道
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亞丁景區公布將實施有償搜救制度
實際上,從2014年10月起
稻城亞丁景區就開始試行有償救援
而在今年的7月1日
黃山景區正式實行《黃山風景名勝區有償救援實施辦法》
景區接連發布“有償救援”規定
事出有因↓↓↓↓
8名驢友進山探險被困 民警連夜實施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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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名“驢友”擅入未開發峽谷被困 平均年齡超55歲
2010年12月12日
為營救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游覽的18名上海復旦大學學生
黃山風景區管委會出動救援人員230余人
其中年僅23歲的民警張寧海不幸犧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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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景區所公布的統計數據
事態的嚴重性愈加凸顯
四川甘孜州稻城亞丁景區
?近年來有大量游客私自組團或個人
經多條線路穿越亞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幅員1457.5平方公里)
已造成6人死亡、1人失蹤
黃山風景區
2017年,景區共組織實施各類救援483起
其中較大救援約120起
在各類救援中
難度最大、危險系數最高、費用最多的是
對“擅自進入景區未開發開放區域的驢友”的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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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償救援”爭議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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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旅游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
有權請求旅游經營者、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
旅游者接受相關組織或者機構的救助后,應當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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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各方觀點
有觀點認為
這種做法是一種有益的探索
但要防止變味走樣
好事要辦好 千萬別忘了為何出發
?各方的“提醒和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要堅持“游客有錯在先才收費”原則
只有那些違反景區規定私自探險的游客,
才應該為搜救費用埋單
要堅持生命至上原則
即便游客有錯在先
搜救需要收費
景區也要堅守生命至上原則
建議對現行的有償救援體系進行完善
平衡各方在其中的權責利關系
才有利于制度的落實
建議由相關部門引入強制商業戶外保險業務
利用商業保險彌補意外發生時產生的個人費用
避免個人遭遇索賠時的不堪重負
建議審慎研究搜救費用
在出臺“有償搜救”的同時
也不應該忽視和放棄其他手段
這種情況尤其要引起注意
有些遇險者因為出自對搜索費用的擔心
從而放棄求救
??
對于“有償救援”這一做法
你覺得能管住驢友“任性”的腳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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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馮文雅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