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長沙12月24日電 題:謊報瞞報事故,法紀不容!
初報1人遇難1人受傷,再報7人遇難13人受傷,實際傷亡數字卻是13人遇難13人受傷——在湖南瀏陽市碧溪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發生的爆炸事故處置過程中,企業負責人伙同少數公職人員謊報、瞞報事故信息,甚至做出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的惡劣行徑,社會影響極壞。
據23日晚公布的初步調查結果,已有10名涉案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另有3名干部被先期免職。湖南省紀委監委、公安廳成立的專案組,仍在深入調查這起事故及謊報、瞞報行為。依法依紀查處涉案人員,對相關責任人員嚴肅追責問責,是對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告慰,也是對法紀尊嚴的捍衛。
這起謊報瞞報事件暴露出的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監督失靈、少數干部法紀觀念淡薄等問題值得我們深刻反思。
在災難事故處置中,準確的傷亡數字和人員信息,不僅牽動社會敏感神經,而且對及時、有效、科學地救援非常重要。正因為如此,《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對事故定級、報告、調查、處理、追責均有詳細規定。在這起謊報瞞報事件中,事發企業負責人伙同少數公職人員,不惜鋌而走險,轉移藏匿遇難人員遺體,企圖瞞天過海,無非是想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此逃避處罰和追責。
在信息傳播如此便捷迅速的網絡時代,竟然還有人敢謊報瞞報事故傷亡數字,其目無法紀、肆無忌憚令人震驚。究其原因,在于一些企業一味追逐私利,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在于少數公職人員對法紀、對百姓、對生命缺乏敬畏,只想著頭上的“烏紗帽”,卻置黨紀國法于不顧,置百姓生命財產于不顧,置黨和政府的公信力于不顧,在大是大非和群眾利益面前不講黨性原則,導致嚴重后果。
謊報瞞報性質惡劣,教訓十分深刻。要深刻反思事故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認真吸取教訓,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認真排查和清除各類安全隱患,引導企業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應以此為案例警示教育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安全觀、責任觀和政績觀,壓實工作責任,在落“細”抓“實”上狠下功夫,改進完善災難事故處置核查制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